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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人壽承接106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生平安保險 願與教育部共同守護全國320萬學童平安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盧俊旭    電話:04-37061351 電子信箱:lu590701@yahoo.com.tw

106學年度高中職以下學生團體保險經歷七次公開招標,今(26)日確定由國泰人壽公司得標承保,國泰人壽以每生567元價格承接,其中1/3保費由政府負擔(189元),家長負擔2/3保費(378元,每學期189元)。國泰人壽表示,將以企業回饋社會精神,與教育部共同守護全國320萬學童平安,照顧莘莘學子。

教育部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為照顧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學子,辦理學生團體保險(以下簡稱學保),照顧緊急危難學生,減輕學生因疾病或遭逢意外事故時,家庭所須承受的經濟負擔。每年由各縣(市)政府教育主管機關輪流辦理學保招標作業,今(106)年由新北市政府承辦,歷經七次公開招標,終於在今(26)日由國泰人壽承保。教育部感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保險局、壽險公會、新北市政府及臺灣銀行採購部,在這段期間為學生權益不辭辛勞協助邀標與溝通,完成此次的招標作業。

學保近年因發生八仙樂園塵爆意外及臺南地震等重大傷亡事件,造成理賠率提高。依據壽險公會所提供學保理賠數據顯示,95-104學年度承保公司總理賠率為101.88%,105學年度至106年2月止(僅一個學期)即為81.92%,如果加上遞延理賠,理賠率接近百分百,承保廠商幾無利潤,甚至虧損,導致廠商不願參與投標,年年遭遇招標困難。

今年教育部國教署為照顧廣大學子,建立學保合理經營環境,除增加提撥保費百分之五的行政作業費約9千萬,也微調保費價格,依今天決標結果,每名學生每學期較105學年度增加18元。另在保單條款上也調整幼兒園被保險人所稱疾病,係指學童投保後所發生之疾病,使學保合理承擔投保後之事故、疾病及傷害,回歸保險原則。若為罕見疾病兒童仍可依罕見疾病醫療補助辦法申請補助。另考量申請小額理賠,家長還得支付至少200~300元的診斷證明書、掛號費及申請理賠的郵寄費用,為免行政徒勞而理賠金額有限,迭生爭議,故增訂超出500元部分始理賠的門檻。

對國泰人壽願意以企業回饋社會精神,善盡社會責任,承接106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生平安保險,教育部特別給予高度肯定與感謝。同時也感謝三商美邦自101學年度至105學年度承保5年學生保險的辛勞。

教育部國教署再次期盼各級學校學生與社會大眾,能以感恩的心,共同珍惜得來不易的學保資源,也請各級學校對於各項理賠事件,能確實依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團體保險辦法」及保單條款規定條件申請理賠,遇有爭議時應理性循正式管道申請審理,以符合學生團體保險互助與公平正義原則,讓學保的公益資源能夠源遠流長。未來教育部國教署也將加強對學校、學生及家長宣導,建立學保的正確觀念,以及可能面對的多樣化災害形態,建立學生自我保護能力,避免因災害事件造成傷亡。
 

上版日期:10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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