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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視家長對學習歷程檔案的意見 透過共同對話回應家長期待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張世忠科長    電話: 04-3706-1230 電子信箱:e-3103@mail.k12ea.gov.tw

關於台灣家長教育聯盟109年10月23日發布「先有不犧牲任何一位孩子權益的態度,才能達成『成就每一個孩子』的理想,教育部應正視108課綱上路後,對學生與家長所造成的困擾」新聞稿,教育部回應如下:
一、教育部感謝台灣家長教育聯盟長期對於教育事務的關心!家長團體在「成就每一個孩子」的理想下,能理解並肯定教育政策,進而提供具體而寶貴的建議,教育部會評估採納,並將持續與家長團體及廣泛的家長溝通對話,另外也會持續精進相關機制,讓學生上傳檔案更具自主性及彈性。
二、為強化對高級中等學校學程的課程輔導諮詢,協助學生適性學習,經過教育部的培訓,各高級中等學校均已設置課程諮詢教師,以提供學生團體或個別諮詢,並將諮詢紀錄列入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其中專任輔導教師亦得經過培訓後成為課程諮詢教師,教育部也將持續強化課程諮詢輔導教師的專業知能,以提供學生更完善之諮詢。
三、教育部從106年推動大學招生專業化後,各大學已陸續成立專責單位,協助各系培訓審查人員、與高中對話了解現場教學,從而研訂評量尺規,並進一步針對甄試選才過程,透過差分修正及回饋機制,調整評量尺規,建立審查標準作業流程,以提升甄試品質。教育部近期也會先請招聯會針對大學如何審查個人申請備審資料,公布指導原則,例如以校內課程及活動為主,重視一般性能力而非特定學科知識、重視歷程動機大於產出結果、為綜合評量而非比序篩選、重質不重量、重視如實紀錄等;同時鼓勵各大學參考這項指導原則,由招生專業辦公室協助校內各學系形塑選才理念及共識,並積極對外說明,讓師生家長信賴大學是認真、客觀、公義地看待學生的備審資料。
四、教育部推動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強調學校應尊重學生的自主選擇,給予學生上傳檔案的彈性。學生如未上傳學習歷程檔案,或學生因故無法使用、或選擇不運用學習歷程檔案,仍可採現行 PDF 檔案制度上傳備審資料,並不影響其報考大學的權益。從另一方面說,教育部也須維護學生可使用學習歷程檔案此一服務工具之權利,讓同學可藉此提升備審資料品質,以有利於個人申請時能更有效展現個人的學習軌跡、成長潛力、探索熱情、學習態度。目前學習歷程檔案機制仍有需精進改善之處,包括應當讓學習歷程檔案上傳時間更為充裕;強化系統穩定性;地方教育主管不應將上傳比率或件數做為學校KPI,應尊重學生上傳意願與件數等,教育部皆會儘速針對這些問題研議精進改善方法。
五、教育部重視每位家長的聲音,後續將持續精進改善學習歷程檔案機制,讓學生上傳更自主、時間更充裕、系統更穩定,也將持續邀請家長夥伴們共同對話,了解家長的需求與疑問;期望透過易於理解的說明內容,讓家長了解學習歷程檔案的意涵,及如何提供孩子更適切的支持;同時,也會善用社群網站或通訊軟體等多元方式,進行友善、正向的溝通,以更即時回應及解決家長的疑慮。

上版日期:10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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