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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應考對象及防疫措施說明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聯絡人:郭姿君專員    電話:(02)7736-5661 電子信箱:tzuchn@mail.moe.gov.tw

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教師資格考試)即將於6月4日(星期六)進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武漢肺炎)」,教育部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防疫措施,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屬「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防疫、自主應變、自主健康管理或自我健康監測」之考生,得參加考試,惟於111年5月28日(含)至6月4日經COVID-19快篩結果陽性未經PCR檢測,或檢測結果未出來者,或確診未解除隔離者,不得應試。將請考生考試當日勿前往應試,本部於考試結束後公告退費程序。另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5月16日宣布居家隔離5月17日新制,不影響教師資格考試匡列及應試試場規劃。

一、為維護考生權益、保護考生及試務人員健康為原則,111年度教師資格考試新增及強化之防疫措施:

(一)一般試場人數降載

每間一般試場人數由原本42人降載為36人,增加考生座位前後左右距離。

(二)擴增考(分)區學校,減少考生跨縣市移動

教師資格考試原4個考區8所考(分)區學校,111年度教師資格考試於17個縣市設置考(分)區學校,計29校。

(三)提供試務人員、監試委員面罩或護目鏡,隔離試場另提供簡易隔離衣。

(四)規範進入考場疫苗接種要求

各考場試務人員、監試委員、申請陪考獲同意之人員,均應完整接種3劑COVID-19疫苗為原則。

(五)設立隔離備用試場、隔離試場,供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防疫及現場發燒之考生應試

每間隔離備用試場、隔離試場動線自考場入口至試場均獨立規劃,與一般考生區隔,並依不同類型分別安排到不同的隔離備用試場、隔離試場應試。此外,隔離備用試場、隔離試場考生不得提早交卷、節間休息及用餐均於隔離備用試場、隔離試場進行,由考場另派專人協助處理相關事宜,兼顧所有考生健康、安全及應考權益。

(六)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未經快篩之自主防疫考生交通方式

依「放寬COVID-19居家照護、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之就醫」之「非緊急就醫/採檢」辦理。考生除搭乘防疫計程車外,得依各地方衛生局規劃或指示,以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前往等方式進行。如由親友接送,考量車廂內為密閉空間,作法如下:

1.車上非考生者僅有駕駛1位,不可有其他非考生人員上車陪同。

2.駕駛須為「居家隔離」、「自主防疫」或「居家檢疫」考生同戶之同住者。

3.車程中,車上人員均應全程佩戴口罩、維持一定距離;即考生坐於後座、不可飲食、維持手部衛生。

(七)加強考場內外部環境清消

考試前由各地方政府環保局協助完成考場內外圍清消,包括考場大門、周邊圍牆、人行道等區域。

(八)增設消毒據點

試務中心及每間試場(包含一般試場、隔離備用試場及隔離試場)門口皆配置酒精或乾洗手液;並廣設酒精消毒站於各考場的走廊、洗手間、樓梯。

(九)落實匡列通報機制

教育部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立居家檢疫、居家隔離之勾稽機制,並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比對確診名單,以即時掌握考生狀態。請考生如有前述情形,儘速通報教師資格考試試務行政組,以利安排隔離試場,並據以調整試務措施。

二、111年教師資格考試維持辦理之防疫措施:

(一)全程佩戴口罩

依目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建議,考生進入考場及試場時應佩戴口罩,如經勸導或處置仍不佩戴口罩,禁止進入考場及試場。各節考試期間,考生於試場內應全程佩戴口罩,考生拒絕佩戴且經勸導不聽者,依試場規則(扣減該節全部成績)。其他考場及試場內防疫規範,依據「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交距離注意事項其相關規範,例如:考試當日之用餐時間或休息時間之交談,應符合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除用餐時,其餘時間仍請持續佩戴口罩。

(二)進入考場前,全面量測體溫

依據「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規定,所有人員進入考場前也必須配合量測體溫,未量測體溫者一律不得進入考場及試場。經量測後,額溫高於攝氏37.5度或耳溫高於攝氏38度,將進行第二次量測。如確認發燒,將引導考生至「隔離備用試場」應試,以確保考生權益;為避免考場入口處量測體溫造成人潮聚集,所有考場皆使用紅外線熱像儀進行初步體溫之量測。

(三)不開放查看考場

配合防疫措施,不開放考生進入考場查看,試場配置圖張貼於各考區門口或管制區外,另教師資格考試試務行政組於5月30日於教師資格考試網站公布試場配置圖表。

(四)除使用特殊試場者申請且經同意後,可由1位陪考人員陪考外,其餘試場不開放陪考

為避免人潮群聚,考場不開放親友進入考場陪考,除使用特殊試場者申請且經同意後,可由1位陪考人員陪考。其陪考人員須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3劑且滿14天(以考試日6月4日為基準,至遲應於5月21日(含)前完成接種疫苗)為原則,僅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以考試日6月4日為基準,至遲應於5月21日(含)前完成接種疫苗)者,須進行考前48小時篩檢(含家用快篩)且為陰性。

特殊試場陪考人員應繳交「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應考人/特殊試場陪考人員健康關懷問卷」,問卷檔案置於教師資格考試報名系統網站「檔案下載區」,供下載使用,並應遵守考(分)區規劃防疫措施及試場與休息區相關規則。

(五)維持適度通風措施下開放冷氣服務

為同時確保試場通風以及降低室內溫度,並降低考生及試務人員在室內全程佩戴口罩的不舒適,試場冷氣全面開放(冷氣送風口調整為水平方向),試場前、後門保持關閉,開啟試場內四個角落之窗戶各5至10公分為原則,確保試場通風良好,並能維持適當之室內溫度。

(六)加強考場消毒及防疫物資準備

除考試當日結束時,予以場地清消外,於每節考試結束前加強廁所消毒,提高考場環境消毒頻率,並提供手部清潔等防疫物資,以供考生及考場人員使用,維持個人手部清潔。

(七)管制考場進出場動線

各考場依據「COVID-19」因應指引:社交距離注意事項」預先規劃考生進場、出場及考場內部移動動線,並區隔各類試場動線,以避免人潮聚集。請考生務必配合考場規劃的動線移動,以保持適當社交距離,落實防疫工作。

三、確保整體考生應試健康與安全

凡經COVID-19快篩結果陽性未經PCR檢測,或檢測結果未出來者,或確診未解除隔離、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防疫之應考人,皆須於考前自主通報教師資格考試試務行政組(電話:02-2732-3968;電子信箱:tqa@tea.ntue.edu.tw;教師資格考試網站意見信箱https://tqa.ntue.edu.tw/TEA07.aspx),相關表件檔案置於教師資格考試報名系統網站「檔案下載區」,供下載使用;未先通報有私自參加考試之情事發生者,經查證屬實,將提報教師資格考試審議會審議,最重為取消考試資格,並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規定辦理。

四、保障配合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防疫考生考試權益

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屬「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防疫」之應考人,於接獲政府單位、學校或所屬機關(構)等通知後,須立即與教師資格考試試務行政組聯絡,教師資格考試試務行政組得依情況安排隔離試場;未主動通者,考試當日不得參加本考試。

教育部特別提醒考生,在這段期間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的地方,隨時關注自己的健康狀態,安心準備應試。

教育部將持續關注疫情變化,並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作業調整防疫措施,為使考試順利進行,請各考生務必配合相關措施。

有關本次考試的重要規定及注意事項,教育部均會即時公告於教師資格考試官網(網址:https://tqa.ntue.edu.tw),倘對於考試試務有任何意見或問題,亦可透過考試試務行政單位意見信箱(網址:https://tqa.ntue.edu.tw/TEA07.aspx)或洽詢試務行政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專線服務電話:02-2732-3968。


上版日期:11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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