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雲林特殊教育學校位處臺灣西方的中南部,在嘉南平原最北端,陽光資源充沛的雲林縣,為運用現有校舍「閒置頂樓空間活化利用」同時配合教育部從105年11月推動之「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因而著手規劃「發展太陽能發電系統案」。本案規劃前,校長林逸文率領學校同仁分別前往國立虎尾農工、國立民雄農工就太陽能板安裝吸取經驗,希望能創造綠色校園、節能減碳、添增學習場域及擴展校務基金財源的多重效益。
國立雲林特殊教育學校林逸文校長表示,無論從減碳、永續,或從有限土地有效利用等角度,屋頂太陽能發電,都是長期的必然選項。校方把建築物屋頂租給太陽能公司,不用花錢架設設備,每年還有租金收入,加上屋頂種電減少房屋吸熱,學生不用一早到學校就開冷氣。因此本校在去年3月第一期標租完成後,雖然因臺電公司饋線容量不足,但經改善後,已於今年2月完成444Kw(瓩)併聯發電,107年6月6日進行第二期標租作業,出租活動中心屋頂,設置容量為237.89 KW(瓩),得標廠商已於今年8月施工完成,預計年底可併聯發電。林校長持續推動潔淨能源校園,朝向能源安全、環境永續,帶領雲特成為「田中央的幸福特教學園」、身心障礙學生的最佳學習場域。
為國家再生能源推動的政策,教育部已廣邀國立學校、機構參加聯合標租,並在今年2月公告得標廠商,預計設置容量可達12MW,相當於可供約3,473戶家庭平均1年的用電量。教育部將持續推動潔淨能源校園,期望邁向能源安全、環境永續,達成國家能源轉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