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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第一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召開第10次會議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教育部 聯絡人:許欣慈    電話:(02)7736-6340 電子信箱:annasyu@mail.moe.gov.tw

教育部於本(17)日下午召開「教育部第一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以下簡稱退場審議會)第10次會議,由召集人教育部政務次長劉孟奇主持,共有委員26人出席(本會全體應出席委員29人,內含教育部增聘之審議學校專任教職員及學生代表各2人;出席委員人數已達全體委員人數三分之二)。

本次會議針對下列案由進行審議:

一、彰化縣私立大慶高級商工職業學校為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施行後列入專案輔導的學校,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該校符合本條例第6條第1項第1款「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認定為專案輔導學校,依本條例第13條第1項給予該校改善期限2年。

二、嘉義市私立興華高級中學為本條例施行後列入專案輔導的學校,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該校符合本條例第6條第1項第1款「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認定為專案輔導學校,依本條例第13條第1項給予該校改善期限2年。

三、依本條例第12條及教育部加派專案輔導學校所屬學校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及重新組織董事會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教育部應加派專案輔導學校的專任教職員、學生及學者專家至少3人擔任所屬學校法人董事,並加派學者專家1人擔任監察人。本次退場審議會逐案審議通過高雄縣私立旗美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及新光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新光高級中學加派董事及監察人名單。教育部後續將依本條例第12條規定,派任各校經本次會議審議通過的董事及監察人。

教育部後續將經退場審議會審議通過的專案輔導學校名單及其所屬法人董事會組織成員名單,公告於「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案輔導學校公告專區」 (https://phsms.cloud.ncnu.edu.tw/eduAssistance/AssistList.aspx),以強化專案輔導學校的治理。

上版日期:11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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