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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回應有關蔡總統任教大學資格審定議題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高等教育司 聯絡人:賴冠瑋    電話:02-7736-6155

教育部於108年7月17日接獲立法院陳學聖委員來函關切,希望教育部及當年提報審查蔡總統任教大學教授資格之學校於7月19日下午3時前提供蔡總統升等論文及相關應備文件。經查蔡總統任教資格係由國立政治大學依62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大學及獨立學院教師資格審查規程(簡稱教審規程)」規定,分別於73年及79年函送專任副教授及教授資格文件到教育部審查,經教育部依規定審定通過並核發證書,茲說明如下:

一、副教授資格部分:

係於74年10月28日由教育部李煥部長主持之「學術審議委員會第16屆常務委員會第16次會議」決定審議通過。整體程序為教育部依教審規程第5條第1款規定審查國立政治大學73年12月8日(73)政人字第3057號函所報蔡總統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法律系法博士學位、博士論文以及刊載於72年12月〈政大法學評論〉之「國際貿易法數原則在經濟結構轉型及蕭條期之運用及演變」與72年6月〈政大法學評論〉之「國際貿易中國內市場之保護」著作,提經教育部74年10月28日由李煥部長主持之「學術審議委員會第16屆常務委員會第16次會議」決定審議通過,案內同意政大送審教師資格包含蔡總統在內共計副教授4名、講師4名及助教2名。

二、教授資格部分:

係於教育部80年2月22日由毛高文部長主持之「學術審議委員會第19屆常務委員會第8次會議」決定審議通過。整體程序為教育部依教審規程第6條第1款規定審查國立政治大學79年8月28日(79)政人字第2179號函所報蔡總統升等教授資格審查履歷表及升等著作「我國重行加入關稅暨貿易總協定研究之一、二、三(國際貿易法專題研究)」,提經教育部80年2月22日由毛高文部長主持之「學術審議委員會第19屆常務委員會第8次會議」決定審議通過,案內同意政大送審教師資格包含蔡總統在內共計教授5名。
    
教育部表示,因教師資格審查著作都是社會各界可以自行查閱的公開學術文獻,因此,教育部於對於教師資格審查案,無論是否通過審議(未通過審議則待申訴救濟程序結束後),其相關資格著作,教育部皆無需留存,僅留存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內含送審著作清單)。雖然相關著作資料審慎查證需時,惟教育部仍加速查證程序並於今日(19日)提供:

一、關於蔡總統之倫敦政經學院博士學位論文,經教育部請駐英代表處教育組向該校查證其圖書館確有典藏蔡總統博士學位論文,除可透過該校圖書館書目檢索查悉,該館亦將論文置放於特藏閱覽區(Special Collection Reading Room)供申請學術閱覽;駐英代表處教育組並派員至該館並獲許可拍攝論文封面及內頁館藏條碼如附,該校表示如有其他疑義亦可逕洽詢問,該校將樂意協助。

二、關於蔡總統升等著作,教育部依其刊載出版資訊,洽詢大學圖書館與檢索線上學術資料庫發現均有收錄典藏並供公眾查閱。社會各界亦可透過相關資料庫查詢檢索。本部洽請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政治大學及中原大學協助,拍攝其圖書館收錄典藏之實體書籍封面、目錄及出版資訊如附。

綜上,蔡總統博士學位論文及升等著作,經教育部審慎查證確認無誤,且均可透過大學圖書館或檢索系統等學術資源查悉。
 

上版日期:10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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