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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停辦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團體賽, 已規劃相關配套措施說明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聯絡人:廖窈萱    電話:7736-6223 電子信箱:vivian@mail.moe.gov.tw

國內在今(110)年1月12日發生新冠肺炎群聚感染事件,各大型活動陸續宣布停辦,且部分縣市已停止校園活動,時值疫情嚴峻之際(正是部桃疫情最嚴峻時),教育部考量今年2月23日即將辦理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舞蹈比賽,後續亦將展開各項團體競賽,為讓師生能有充分應變時間,必須在寒假前作出決定。教育部經召開會議研商,以防疫安全優先,決定停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團體賽,並於今(110)年1月28日發布新聞稿。

 

農曆年後因疫情逐漸趨緩後,部分民眾建議恢復辦理學生表演藝術競賽-團體賽,教育部也於今年2月20日再次邀集22縣市、公衛專家與表演藝術專家召開會議評估,經充分討論後,決議團體賽維持停止辦理,為維護團體賽參賽學生權益,擬定相關配套措施,執行進度如下:

 

一、今年2月8日頒發「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決賽參賽資格證明書視同於競賽成績優等,教育部已於2月24日函知各免試入學就學區及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辦理高中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納入參採;並於3月4日及5日函知各大專校院及招生入學委員會,辦理招生作業時納入參採。

 

二、今年首次辦理線上觀摩展演,已籌組專案小組進行討論,預計於3月底公布實施計畫及辦理方式,訂於5月辦理線上觀摩展演,提供各代表隊學生展演及交流機會。

 

三、同時,擴大辦理「好優show學生藝團活動計畫」及「表藝在地亮點計畫」,補助學校及各地方政府,邀請縣市績優代表隊參加,提供學生更多展演機會,將藝術展演帶入社區,增進民眾參與藝文活動機會,並自今年6月起,在各地陸續演出。

 

四、教育部已組成專案小組,於今年3月10日召開第1次會議,將持續蒐集各縣市政府初賽辦理經驗及意見,研議110學年度在因應疫情下如何辦理,將於今年9-10月公布腹案。

 

近日,部分民眾再次呼籲團體賽應恢復辦理,給予學生表現機會,教育部表示歷年來本競賽皆於2月至4月辦理,有利於學生以競賽成績作為後續升學之用;5月至6月適逢學生升學考試期間,恐影響學生參賽心情,增加升學壓力,且參賽成績來不及作為高中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成績,以及大專校院申請入學資料參考。

 

此外,四項(音樂、舞蹈、鄉土歌謠及創意戲劇)27類組團體賽,各項賽事比賽時間約需連續7至15天,且至少需16個符合表演藝術比賽之專業場館,包括四周環境是否寧靜、舞臺大小、道具樂器運送出入口具備足夠高度與寬度等條件;另道具樂器存放區、學生練習區及預備區、大型車輛停放區,亦須有每半天至多10至27隊使用之空間,才能確保相關流程及人員動線之順暢。

 

教育部再經盤點,符合上述需求之競賽場館(如各縣市演藝廳)多數須在一年前預訂,原競賽場地今已無檔期可配合,故團體賽仍維持停辦。

上版日期:11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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