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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澄清今日國教行動聯盟質疑109學年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核定名額比率等情事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高等教育司 聯絡人:郭佳音    電話: 02-7736-5874 電子信箱:chiayu@mail.moe.gov.tw

針對今(15)日國教盟質疑109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核定名額比例仍僅23%等情,大學多元入學經多年發展迄今,各管道名額比例分配情形已漸趨穩定,教育部為避免個別校系發生個人申請或考試入學分發名額極端高低之情形,致影響甄試品質並增加考生升學規劃的不確定性,自109學年度起,教育部引導各校系妥慎規劃各招生管道名額,並宜貼近全校平均名額比率。

大學多元入學從83年試辦推薦甄試以來,歷經逾25年的發展,向由大學校系循各入學管道特色,並參酌不同管道學生入學後的學習表現、在學穩定度、招收弱勢學生等因素,逐步漸進調整各管道招生名額比例至目前情形,而非遽然調整。教育部在此過程中,亦僅對考試入學分發以外的入學管道,如繁星推薦(原則15%)、個人申請(以45%為限,但有需求經本部專案核准則可超逾)、特殊選才(逐年微調,108學年度以1.5%為上限)等招生名額比例進行控管,而未對考試入學分發之招生名額比例設定上限。換言之,如有校系規劃將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名額比例拉高至50%以上,教育部定尊重並予核定。

若以所提「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名額比例提高至50%以上」之訴求,涉及大學校系招生自主權責,如規定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名額須達50%以上,在不變動繁星推薦(原則15%)及其他管道(約10%)名額比例之情況下,勢必須將個人申請招生名額比例調降至25%以下。以現行絕大多數考生皆會報考學測之情形而言,受影響者接近全體學生,同時個人申請之報名分發率將比現在驟減至可能只有一半,落榜學生驟增,對學生與家長造成之衝擊會極為巨大。

108學年度考試入學招生名額比例核定為22.69%,但實際招生名額比例為32.53%。目前109學年度考試入學招生名額比例核定為23.06%。
經多年發展迄今,各管道名額比例分配情形已漸趨穩定。未來教育部就審核大學校系評估其學生學習表現、在學穩定度、招收弱勢學生情形等指標,所提出提高個人申請名額比例之需求,亦將持續參酌學校教學資源、甄試方式及品質等情形,嚴格審查並據以核定。
 

上版日期:10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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