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已於6月6日舉行(以下簡稱本考試),並於今(29)日中午12時公布成績,本考試計4,907人通過,通過率為50.107%(通過率以到考人數計算),榜單同時公告於本考試專屬網站(網址:http://tqa.ntue.edu.tw)。
本次考試符合應考資格有10,425人,當日實際到考人數計9,953人,到考率為95.47%。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第9條規定,符合下列各項規定者為通過:「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滿60分;應試科目不得有2科成績均未滿50分;且不得有1科成績為0分;缺考之科目,以0分計算。」,本次考試符合通過條件的應考人共有4,907人(包括特殊教育師資類科501人、中等學校師資類科2,559人、國民小學師資類科1,389人、幼兒園師資類科458人)。教育部強調教師資格考試屬於門檻性質評量,是應考人對自己學習成果的檢核,應考人成績達到標準即為通過。
本考試成績單於放榜後同步開放應考人自行查詢列印,應考人可於7月29日(星期三)中午12時至10月30日(星期五)期間自行至本考試網站列印成績單。另若需要申請成績複查者,請於放榜後至8月3日(星期一)下午3時止,至本考試網站申請「成績複查」,並於期限內完成繳費。
師資培育法修正施行後,本考試為受理應考人依「先考試後實習」新制應試,此類應考人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後,可向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修習教育實習。至於採行舊制已經完成教育實習課程,並參加本考試的應考人,於通過考試後可申請教師證書。有關教師證書領取之方式,可選擇郵局掛號領取(需於109年8月3日前寄送回郵信封),或至原師資培育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或教育實習業務承辦單位)領取。
教師證書核發作業期間,倘欲參加各縣市教師甄選 (包括代理教師甄選),得備齊「修畢師資職前證明書或證明」、「教師資格考試通過證明(如成績單) 」及「修習教育實習成績及格證明」,採切結方式報名應考,切結繳交教師證書時間,依各縣市教甄簡章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