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全國各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含軍警校院),鼓勵 跨校、院、系(所)共同合作,擇優補助。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7月23日(星期三)止。
申請方式:免備文,請於114年7月23日前至本部計畫申請系統(https://proj.moe.edu.tw/smartrainforest/Default.aspx),完成線上申請及用印後計畫書電子檔上傳作業,逾期未完成線上申請及計畫書電子檔上傳者,不予受理。
計畫期程:自核定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本部得視計畫相關行政作業配合情形及年度預算核定時程酌予調整。)
本補助申請應踐行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身分揭露義務:「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又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違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補助對象請併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