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終身學習活動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案採部分補助方式,115年度補助計畫摘述如下:
(一)辦理期程:自核定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經費補助:各縣市政府補助額度依114年12月31日當日所轄課照中心家數級距及115年財力級次等級核定。
(三)補助計畫重點:
1、計畫參加對象為課照中心相關人員。
2、計畫重點內容包含公共安全及消防宣導、課照中心不適任人員防治宣導、重要法令宣導、學生交通車管理暨安全宣導、消費者保護宣導、消費爭議處理宣導、班務管理宣導及諮商輔導支持相關課程等。
3、考量財政收支劃分法之經費分配調整,建請貴局(府)依前一年度計畫規模規劃執行內容並編列自籌款,以避免影響兒童課後照顧服務權益。
三、請自115年1月1日至1月23日(星期五)止,函報115年度計畫到部申請;倘無申請需求,亦請填復前開計畫中之附表5核章後函報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