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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布告欄

推動文化幣、客家幣、運動幣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教育部 聯絡人:行政院政策櫥窗    電話: 電子信箱:
為鼓勵青少年踴躍參與藝文、運動等休閒活動,並促進相關產業發展,文化部發行文化幣,發放對象為13至22歲本國國民及符合資格的外國人士,額度為1,200點,領用期間為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客委會推動客家幣,發放對象為通過114年客語認證者、獲表揚之客語家庭成員及18至49歲本國國民中籤者,額度為1,000元,使用期間為114年8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運動部發行運動幣,發放對象為滿16歲以上本國國民中籤者,額度為50_大圖
上版日期:11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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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為鼓勵青少年踴躍參與藝文、運動等休閒活動,並促進相關產業發展,文化部發行文化幣,發放對象為13至22歲本國國民及符合資格的外國人士,額度為1,200點,領用期間為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客委會推動客家幣,發放對象為通過114年客語認證者、獲表揚之客語家庭成員及18至49歲本國國民中籤者,額度為1,000元,使用期間為114年8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運動部發行運動幣,發放對象為滿16歲以上本國國民中籤者,額度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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