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7年2月23日臺教協作字第10776029061號函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2月5日臺教協作字第1070019242號函送首揭工作坊實施計畫辦理。
二、考量工作坊課程設計均採小組合作,部分領域推薦人數不足致無法成組,縣市推薦人員須兼顧不同領域,避免重複,工作坊對象以國中為主,以及可容納人數限制、各縣市參與機會均等因素,各縣市推薦資料經107年2月22日工作小組會議審查,審慎決定錄取名單。
三、檢送工作坊學員錄取名單,請各直轄市、縣(市)承辦人轉知錄取人員,於107年3月2日(星期五)前逕至國家教育研究院研習及活動資訊網(https://workshop.naer.edu.tw/NAWeb/Services/wFrmRecent.aspx)報名。
四、本案務必請學員全程參與此課程,並請所屬單位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出席。
五、本案之經費由本部相關經費支應,惟遴派參與人員之交通費用請各教育局/處依權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