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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布告欄

公告標售本部114年度奉准報廢公務機踏車2輛,請踴躍參加投標。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秘書處 聯絡人:卓美慧    電話:(02)7736-5909 電子信箱:y9420@mail.moe.gov.tw

一、本次標售之標的物、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等詳如附表。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4年8月6日(星期三)上午11時00分在本部地下室開標室公開標售。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日同一時間地點辦理。

三、投標文件領取方式:自公告之日114年7月4日起至截止收件日114年8月5日下午5時00分止,於辦公時間內洽本部秘書處事務科領取或於本部網站首頁最新消息(電子布告欄)下載使用。

四、投標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由其他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二)自然人:應附具身分證明影本。 

五、保證金金額:免計收。

六、本次標售之標的物,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洽本部秘書處事務科安排現場查看。

※本次標售車輛放置於本部機車停車場(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七、本案以高於標售底價之最高標為得標者。

八、投標人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應在得標次日起7日內至本部秘書處事務科1次繳清。

九、標售之標的物以現場為準,標售標的物之載運事宜概由得標人自行負責,並應於得標次日起7日內辦理繳款,繳款後次日起21日內將標售之標的物全數載運完畢。

十、聯絡單位人員及電話:秘書處事務科卓美慧,電話 (02)7736-5909。

十一、其它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上版日期:11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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