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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相關申請表 友善列印

1.依「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第6條申請返國入學及依第9條申請輔導入學者,請填具「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申請表」。

2.返國時自行進入國民中學以上學校就讀者,畢業時欲依「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第11條享有升學優待者,請填具「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身分證明申請表」。

上版日期:11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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