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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新南向計畫各項電子表件 友善列印

本部業於106年3月22日臺教高(二)字第1060019179號函知各計畫學校,有關後續辦理事項請學校留意:

一、繳交時間:本(106)年4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

二、繳交冊數:申請書及經費需求表正本一式8份,裝訂成冊(另含光碟1份)

三、繳交方式:備文函送本部

四、計畫執行期程:106年3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五、申請書形式:
   1.個別學校申請之項目
   2.聯盟或跨校整合方式辦理【學術型領域聯盟】
   3.聯盟或跨校整合方式辦理【區域經貿文化及產學資源中心】

六、申請計畫參考依據:
   1.新南向計畫---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
   2.計畫申請及經費使用原則(個別學校辦理)
   3.計畫申請及經費使用原則(聯盟或跨校整合方式辦理)

上版日期:10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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