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提報:
(一)第一類型計畫第2階段修正範圍:請參酌第1階段(113-114年度)執行情形,及本次精進師資素質及特色發展事項之政策說明及參考作法修正(詳計畫附錄1,另新增第一類型計畫必選指標-特色4-1),依第1階段(113-114年度)核定補助額度上限函報提出申請:
1.修正計畫(含第1階段審查意見回應表、第2階段修正對照表,如計畫附錄5)一式5份(含光碟1份)。
2.辦理1-2「加深師資培育單位地方教育輔導之社會責任(師培USR)」修正計畫獨立裝訂成冊(含第1階段審查意見回應表、第2階段修正對照表,如計畫附錄6)一式5份(含光碟1份),分函報部。
(二)第二類型計畫申請:請依計畫說明之申請書格式撰擬(如計畫附錄3),並於計畫書封面註明申請補助之事項,提供總計畫書一式12份(含光碟1份)。
(三)第二類型計畫申請辦理特色1-2「加深師資培育單位地方教育輔導之社會責任(師培USR)」,請依計畫說明之「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如計畫附錄4)申請格式撰擬,同時提供獨立裝訂成冊一式5份(含光碟1份),分函報部。
二、另提供戶外教育課程大綱、特定實驗教育參考課程架構、性平融入教學、職前教師18小時性平課程架構、職前教師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方向及內容說明(本部114年5月15日臺教師(二)字第1142601219號函)供參。
三、請於114年9月30日前,備文檢附書面計畫及光碟,向本部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