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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8月17日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及講習訓練相關規定 友善列印
資料來源:會計處-審核及帳務科  
  1. 依教育部115年8月17日臺會(三)字1154400457號函,廢止「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2. 要點廢止後,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及講習訓練相關規定請參閱附件。
上版日期:115-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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