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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國立大學附設醫院智慧醫療補助要點 Print
  • 要點內容


  • 教育階段:大學

    受補助對象:學校
    預算科目: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
    分支計畫:強化高等教育人才培育
    補助對象:
    1. 本部為協助國立大學(以下簡稱學校)附設醫院(以下簡稱醫院)導入智慧醫療及永續發展相關儀器設備,提升醫療服務品質、減輕醫護人力負擔,並落實健康臺灣政策,爰推動國立大學附設醫院智慧醫療補助計畫,依教育部因應國際情勢強化高等教育人才培育措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訂定本要點。
    2. 補助對象:執行行政院健康臺灣政策相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醫院及其分院。
    3. 補助項目如下:

      (一) 智慧醫療相關軟硬體設備及系統。

      (二) 永續發展相關軟硬體設備及系統。

      (三) 其他經本部認定具智慧醫療或永續發展效益之軟硬體設備及系統。

      前項補助項目已獲其他機關(構)補助者,本部不予補助。

    4. 申請期間:自本要點發布之日起至中華民國一百十六年六月三十日止。
    5. 符合第二點規定之醫院及其分院,由學校檢附下列文件,以一校一案方式向本部提出申請:

       (一) 計畫書。

       (二) 醫院執行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書及行政院核定該計畫之公文影本。 



    補助項目及金額:.xlsx



    聯絡人:陳小姐 聯絡信箱:mavis@mail.moe.gov.tw 聯絡電話:02-77366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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