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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 Print
要點內容

教育階段:高中、高職、技專校院、大學

受補助對象:學校
預算科目: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
分支計畫: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
補助對象:

參賽時為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補助項目及金額:.ods

執行成果一:

執行近20年來,累積參與校達65校、獲獎作品達2,094件,已發出超過新臺幣9,799萬6500元獎學金。




聯絡電話:(02)7736-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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