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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所屬國立大專校院實施校務基金學校營建工程經費審查及補助要點 Print
要點內容

教育階段:技專校院、大學

受補助對象:學校
預算科目: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及附設醫院基金
分支計畫:01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 02國立大學附設醫院基金
補助對象:

國立大專校院及國立大學附設醫院



補助項目及金額:.ods

執行成果一:建立公平合理機制,提高整體資源效益

1. 建立營建工程公平合理及有效益之補助機制,使各國立大專校院及附設醫院審慎規劃營建工程計畫,加速營建工程之完成,並提高整體資源使用績效。

 

2. 近3年補助成果說明:


(1)110年度補助6案,補助金額計6億1,348萬5千元。


(2)111年度補助3案,補助金額計6億元。


(3)112年度補助3案,補助金額計6億元。




聯絡人:胡小姐 聯絡電話:(02)7736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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