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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精進校務經營計畫作業要點 Print
要點內容

教育階段:技專校院、大學

受補助對象:學校
預算科目: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
分支計畫:強化高等教育人才培育-01「高等教育人才培育」
補助對象:

本部主管之各國立及私立大專校院(以下簡稱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及軍警校院。



補助項目及金額:.xlsx

執行成果一:獲補助學校應配合事項

(一)於一百十四學年度至一百十六學年度不得調漲日間學制副學士班、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學雜費收費基準。但學校已調漲一百十四學年度任一班別學雜費收費基準者,應於一百十五學年度至一百十七學年度不得調漲該班別學雜費收費基準。
(二)私立學校之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數額不低於公立學校。


執行成果二:核定情形

核定一般大學及技專校院共145校,補助經費共16億28萬元。


聯絡人:林鈺娟 聯絡電話:7736-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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