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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公布「教育部青年儲蓄帳戶補助要點」及修正重點 友善列印
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專案辦公室 張小姐 電話:(02)7736-5422

各位青年好:

        配合行政院107年8月17日核定修正之「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本部修正「教育部青年儲蓄帳戶補助要點」,並於107年12月6日公布。修正重點如下:

 

一、至本部指定網站確認基本資料:青年正式上班參加就業保險次日起算15天內,應至本部指定網站(http://young.cloud.ncnu.edu.tw/)確認基本資料;逾期未確認者,將暫緩撥付準備金。(修正規定第五點)

二、轉職規範:配合本方案修定,增訂不可歸責於青年之事由者,不受每年僅得轉職1次限制之規定。(修正規定第七點)

三、變更參與期程申請及變更後準備金計算:青年如欲變更參與期程,應至教育部指定網站提出申請,經本部與勞動部審查通過後,得於變更後之期間繼續領取準備金。(修正規定第八點)

四、就業期間期滿及中途退出計畫之提領規定:就業期間期滿及中途退出計畫後,青年應檢附計畫期滿提領申請書或退出提領申請書、雇主所發服務證明書,經本部及勞動部審查通過後,至本部指定網站,填報個人指定帳戶之銀行代碼、分行代號及帳號,本部將彙整列冊送協辦金融機構,以一次提領為原則,匯入個人指定帳戶。 (修正規定第九點)

五、就業期間期滿及中途退出計畫3年內未請領之準備金得先繳庫:青年未於就業期間期滿及中途退出計畫後3年內向本部申請領取準備金,本部依程序通知後,得先解繳國庫,俟青年申請,再循預算程序辦理支付。(修正規定第十點)

六、增訂青年得聲明放棄請領準備金:青年得以書面聲明放棄請領教育部就學、就業及創業準備金。(修正規定第十一點)

七、第一年就業期間就讀具有正式學籍之學位(包含進修學制)經查證屬實,不予補助:配合本方案放寬第二年可就讀大學進修學制,修正第一年就讀具有正式學籍之學位(包含進修學制)經查證屬實不予補助之規定;第一年就業期間之計算,以青年參加就業保險之投保日期起算。(修正規定第十三點)

上版日期:10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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