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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訊息

完成計畫認定方式及相關提醒事項 友善列印
電話:(02)7736-5422

各位106年3年期程107年2年期程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青年就業領航計畫」的青年你們好,為確保你個人就學、提領儲蓄金及證明發給等相關權益,教育部特別提醒你下列事項(詳細步驟請下載操作手冊):

一、109學年度(109年9月入學)就學配套錄取大學青年:

  1. 教育部將於109年9月透過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提供各大學完成計畫青年之名單,以利學校及青年辦理報到及註冊手續。
  2. 本方案就學管道資格認定,以「日」方式計算,2年計畫者,職場體驗或執行計畫至少應累計600日以上;3年計畫者,至少應累計900日以上。計算至入學當年度9月16日止。未符合上述資格者,以未完成計畫認定,並取消入學資格。

二、證明發給:完成計畫之青年,教育部將核發「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職場體驗學習證明」。

三、儲蓄金補助上限:依方案規定青年實際受僱期間核算儲蓄金,2年計畫者,至多累存24萬元;3年計畫者,至多累存36萬元。

四、完成計畫之計算方式:完成計畫期程之認定,以青年第1次依法參加就業保險之日起算,累計每個月受僱日數, 2年計畫累計600日以上或3年計畫累計900日以上(含投保期間之週六、日),如不清楚自己就業保險起訖日期,請向就服員詢問。

五、完成計畫離職提醒:青年如完成計畫要離職,須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天數前預告雇主,並告知就服員。

六、儲蓄金請領流程:由於本方案儲蓄金涉及本部與勞動部之經費撥款,為保障青年權益,儲蓄金之審核及撥款作業嚴謹且複雜,流程如下:

  1. 青年於方案填報系統填寫「完成計畫申請書」。
  2. 教育部收到「提領申請書」後函送勞動部覆核。
  3. 勞動部覆核「提領申請書」之青年就業加退保日與穩定就業津貼金額後,函復教育部。
  4. 教育部依勞動部覆核之「提領申請書」資料核算準備金金額,並製作兩部會覆核通過撥款名冊,函送臺灣銀行。
  5. 臺灣銀行收到勞動部與教育部提供分戶儲金提款通知書及名冊後,匯入儲蓄金至青年個人實體帳戶,並通知教育部匯款完成。
  6. 教育部以電子郵件通知青年匯款完成。

七、儲蓄金請領所需時間:完成計畫申請提領儲蓄金之青年,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並按下列時程匯入你所填寫的個人指定帳戶:

  1. 青年儲蓄帳戶虛擬分戶內的儲蓄金(包含教育部準備金與勞動部穩定就業津貼)每季應撥款項已全數撥入虛擬分戶者:以青年至本部填報系統上傳提領申請書簽名檔及銀行存摺影本之日起,將於1個月內完成匯款。
  2. 青年儲蓄帳戶虛擬分戶內的儲蓄金(包含教育部準備金與勞動部穩定就業津貼)截至填完「完成計畫申請書」之日時,尚有金額未核撥或需追繳者:採二次匯款(即先行匯出虛擬分戶2部會現有金額,後續餘款俟2部會結算後再匯) 辦理。

八、請完成雙週誌填報:填寫「完成計畫申請書」之前,請確實完成雙週誌填報,否則你的儲蓄金會暫緩撥付至填寫完畢。

九、諮詢專線:如有本方案完成計畫相關問題,請致電(02) 7749-1111分機5714、5715、5716、5717或5718,本部個管員將協助您完成申請。

 

上版日期:109-05-28

  • 相關檔案
    1. ★完成計畫申請書-儲蓄金提領申請操作手冊(106年3年期、107年2年期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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