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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訊息

完成計畫認定方式及相關提醒事項 友善列印
電話:(02)7736-5421

各位108年3年期程與109年2年期程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青年就業領航計畫」的青年你們好,「完成計畫申請」功能將於本(111)年6月1日起於方案填報系統開啟(https://young.cloud.ncnu.edu.tw/),為確保個人就學、證明發給及提領儲蓄金等相關權益,教育部特別提醒下列事項(詳細步驟請下載操作手冊):


一、111學年度(111年9月入學)利用就學配套錄取大學之青年

1.教育部將於111年9月透過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與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提供各大學完成計畫青年之名單,以利學校及青年辦理報到及註冊手續。

2.本方案就學管道資格認定,以「日」方式計算,2年計畫者,職場體驗或執行計畫至少應累計600日以上3年計畫者至少應累計900日以上,計算至入學當年度9月16日止。未符合上述資格者,以未完成計畫認定,並取消入學資格。


二、證明發給

完成計畫之青年,教育部將核發「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職場體驗學習證明」。


三、儲蓄金補助上限

依方案規定青年實際受雇期間核算儲蓄金,2年計畫者,至多累存24萬元3年計畫者,至多累存36萬元


四、完成計畫之計算方式

完成計畫期程之認定,以青年第1次依法參加就業保險之日起算,累計受雇日數,2年計畫累計600日以上或3年計畫累計900日以上(含投保期間之週六、日及假日)。如果不清楚自己的就業保險起訖日期,請向所屬就服員詢問。


五、完成計畫離職提醒

青年完成計畫如要離職,須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天數前預告雇主,並同時告知就服員。


六、儲蓄金請領流程

由於本方案儲蓄金涉及本部與勞動部之經費撥款,為保障青年權益,儲蓄金之審核及撥款作業,流程如下:

1.青年填寫完應填報之雙週誌後,於方案填報系統填寫「完成計畫申請書」。

2.教育部確認完成計畫資格與填寫上傳資料是否完備,如有缺漏,須待青年補正後再確認。

3.教育部將已確認完成計畫青年「提領申請書」彙整成冊,函送至勞動部覆核。

4.勞動部覆核該批青年「就業加退保日」與「穩定就業津貼金額」後,函復教育部。

5.教育部依勞動部覆核之資料核算準備金金額,並製作兩部會覆核通過撥款名冊,函送至臺灣銀行。

6.臺灣銀行收到勞動部與教育部提供分戶儲金提款通知書及名冊後,匯入儲蓄金至青年個人實體帳戶,並通知教育部匯款完成。

7.教育部以電子郵件通知青年匯款完成。


七、儲蓄金匯款

完成計畫申請提領儲蓄金之青年,按下列方式匯款至個人指定帳戶:

1.青年儲蓄帳戶虛擬分戶內的儲蓄金(包含教育部準備金與勞動部穩定就業津貼)每季應撥款項已全數撥入虛擬分戶者:採一次匯款,結清虛擬帳戶。

2.青年儲蓄帳戶虛擬分戶內的儲蓄金(包含教育部準備金與勞動部穩定就業津貼)截至填完「完成計畫申請書」之日止,尚有金額未核撥或需追繳者,採二次匯款辦理 (即先行匯出虛擬分戶2部會已有金額,後續餘款則俟2部會結算後,再撥入虛擬帳戶或追繳) 。


八、雙週誌填報

填寫「完成計畫申請書」之前,請確實填寫完成每篇雙週誌,未填寫完成前,將暫緩撥付儲蓄金。

上版日期:111-05-13

  • 相關檔案
    1. 完成計畫申請書及儲蓄金提領申請操作手冊(108年3年期、109年2年期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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